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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成都商報記者 王楠 張舒 趙素冰
  核心
  提示
  群租難題
  “群租”,在成都理髮、餐飲等行業,聚集著不少群租者,選擇臨近工作地點的一戶居民區,租住套三或套四的房子,放上雙層上下鋪,一個“群租”地點即算落成。因為眾多人集體住在一個屋檐下,喧鬧不可避免,鄰居往往會抱怨投訴,矛盾雙方,一個需要工作之餘的落腳地,一個則希望有安靜的生活環境。
  昨日,成都商報報道的成達佳園業委會擬對違反小區規約的業主、房屋使用人收取違約金一事,引起了各方熱烈反響。有不少市民打進成都商報熱線表示支持業委會的做法,也有律師認為此事存在爭議。
  成都商報記者對話規約起草人之一,四川四方達律師事務所律師、業委會成員唐堯,回應了讀者的三大質疑。他說,“收取違約金並非目的,業委會所做的一切都是希望群租戶能夠主動退租,讓小區更安全更宜居”。
  質疑:是否有權“罰款”?
  依據:條例要求約定違規承擔的責任
  在昨日的採訪中,唐堯首先回應了支付違約金行為是否合法合規這一問題。“支付違約金是一個民事行為,是全體業主針對小區群租行為而通過的管理辦法,是一種共同約定的民事行為。”在唐堯看來,將支付違約金作為懲罰金是不合適的,“懲罰是行政法概念,需要行政機關才能執行,這個不能混淆。”
  對於業委會是否能夠約束業主這一說法,唐堯也作出了回應,“並非是業委會制訂出的這一系列辦法,《成達佳園管理規約》是在業主大會上表決通過的,具有法律效力,業委會只是執行者。”而對於正在公示的“群租標準”和“違約金支付標準”,唐堯則表示,這是依據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》、《成都市房屋管理條例》(簡稱《條例》)和《成達佳園管理規約》制訂的,將在9月份的業主大會上進行表決,“如果業主有疑問可以與業委會進行溝通,表達自己的建議,業委會也會聽取業主們的建議。”
  那麼依據上述法規,成達佳園業主大會就有權收取違約業主的違約金嗎?“《成都市房屋管理條例》第35條第5款規定,管理規約應當對‘違反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’作出約定,那麼正在公示的《成達佳園業主委員會關於業主違反管理規約支付違約金標準》和群租認定標準正是對責任進行約定。”唐堯說。記者查看《成都市房屋管理條例》,的確是有上述條款。
  質疑:群租認定是否合法?
  解釋:借鑒了北京標準,客廳不算面積
  昨日引起爭議的還有一點,則是關於小區出台認定群租的標準,是否合適?唐堯也進行了回應,由於成都並沒有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,但小區群租現象非常嚴重,“小區業委會收到了大量投訴,不能不作為,因此借鑒了北京出台的標準。”
  記者翻看北京市住建委、市公安局、市規劃委會同市衛生局等部門聯合印發的《關於公佈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發現,北京規定的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,每個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,但按成達佳園的標準來看,出租房屋的人均面積在10平方米上下,這又是為何呢?
  “首先把客廳排除在可出租面積之外,是因為客廳是一個開放的空間,並非一個可封閉的空間,因此不視為可居住的環境。”唐堯解釋說,業委會在制訂這樣一個標準時,斟酌了很久,“大家最終決定做事情不僅要合法,更要合理合情,而這個面積的認定是合理的。”他表示,考慮到成達佳園各種戶型及房間面積的大小,最終大家設定了這樣的標準,“這隻針對出租房,業主本身並不受限。”
  質疑:罰款收取如何執行?
  答覆:違約金的使用將全程公示
  此前的採訪中,小區物管對罰款的執行表達了難意,稱他們並沒有權利進入業主房屋,更不用提“罰款”、斷水斷電。在昨日市民打進的熱線中,還有市民對收取的違約金如何使用也提出了疑問。對此,唐堯只是稱,“一旦標準開始生效執行,所有的資金從決定收取、到收取成功再到使用,都將進行公示。業主有異議可以與業委會溝通、也可以向房管局投訴或向法院起訴業委會”。
  唐堯一再強調,收取違約金並非目的和本意,最終目的只有一個,讓小區更加安全和宜居。在談及小區出“重拳”治理群租的原因時,唐堯告訴記者,在去年2棟的一個群租房發生了火災,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,但也給大家敲響了警鐘,“業委會在去年12月份也發出了整改通知書,不但沒有效果,群租和住改商還有愈演愈烈的趨勢,大家只能尋求其他辦法。”
  最後,他告訴記者,他非常希望有更多的人來關註成都小區的群租和住改商現象,引起相關部門關註,最終推動事情得到改善。
  房管局:
  罰款、停水 沒有政策依據
  “群租治理非常困難,業委會能主動加入管理是個很好的現象。”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群租的認定標準、行業管理現在都還沒有十分明晰,但群租帶來的混亂現象已經多有發生,業委會能夠主動進行管理很好,而且也能最迅速的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。但他特別強調,怎麼去管非常重要。“罰款”“停水停電”在他看來不僅是過激的管理行為,而且沒有任何政策依據。通過業主大會的授權和半數以上業主同意,業委會可以形成一些規約來進行小區的自我管理,但所有規約的內容必須合法。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,也要註意採用合法的維護手段。
  業主有話說
  監管空白 支持業委會來管
  昨日,不少讀者打進成都商報熱線,講述了自己的觀點和困擾。家住紅牌樓的劉海是一位備受困擾的市民,他告訴記者他家附近有一套房子至少裡面住了15個人,才120平方米,“他們的上下班時間很不固定,整夜都有人進出,夜間無法休息。”劉海說,那家的住戶經常在過道吸煙、吐痰、亂扔垃圾,“還有人半夜回家不帶鑰匙把大門踹開,聲音很大,無法休息。”
  對於如何治理群租,劉海則表示希望有關部門能夠主動介入,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,“找很多單位投訴了多次,都沒能解決,希望有一個牽頭負責的部門來處理這個事情。”
  住在高筍塘芙蓉華庭的周先生則明確表示,自己非常支持成達佳園業主委員會的作法,“現在這裡屬於監管空白,應該支持業委會主動作為,不能它一作為就有人跳出來說沒有權力。”不過周先生也建議,相關部門可以牽頭成立業委會聯盟或者業委會協會,統一協調管理小區事務。
  群租者經歷
  樓下老人兩次投訴
  住了不到一周就搬家
  “群租”,在成都理髮、餐飲等行業,聚集著不少群租者。宋子豪,在青龍街附近一家較大規模理髮美容店內當理髮師,同事和顧客一般叫他阿豪。阿豪今年31歲,13年前在南充學藝起步,到廣州發展5年後回到成都,繼續著理髮師的“群租”生活。阿豪說,理髮行業經常加班到深夜,很不規律,不可能住得太遠。“還有一些新入行的,收入不高,大多數選擇住在公司的宿舍(群租房)。”
  一個套三或套四的房子,一下住進十幾個人,時常晚歸,又都是年輕人,難免打鬧聊天,即使只是簡單洗漱,每人5分鐘也會吵鬧到凌晨。與周圍鄰居的矛盾不可避免,阿豪說,前年他們租住在一個老小區的三樓,樓下是一對老年人,剛剛住進去沒一個星期,因為經常午夜下班,再加上一些店員上網,有時候會一直到凌晨2、3點才會安靜,“老年人本來睡覺就早,他們連續找了我們兩次。”阿豪說,最後公司不想造成太大影響,引起更多的鄰居和小區住戶抵觸,就搬了地方。
  現在這些群租者們,一般都選擇老小區,樓層也儘量在一層,這樣可以避免對鄰裡之間的干擾,而且公司還在每個群租宿舍中選出了舍長,參與宿舍的秩序管理,也制定了對環境等的規範要求。
  群租是否會屢受拒絕?在阿豪印象中,房東一般不會拒絕群租者的租房要求,“他們會問,租房做什麼用,如果說很多人一起住,房東或中介會說不要擾民,他們更多的還是從經濟角度考慮,房租給夠了,他們都會租。”阿豪說。   (原標題:治理群租 收的是違約金,不是罰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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